商标分 45 个大类 ,前34 类是商品类,对商品的分类有什么原则?

发布时间: 2021-12-03 10:43:28

商标分 45 个大类 ,前34 类是商品类,对商品的分类有6个原则。
1.商品为制成品 , 原则上按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。
2.商品为多功能的组合制成品 , 应依据主要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。
3.商品为原料 、未加工品或半成品 , 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。
4.商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 , 如果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 , 原则上按其 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。
5.商品是构成其他产品的一部分 , 且该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, 则该商品原则上与其所构成的产品分在同一类。
6.用于盛放商品的专用容器 , 原则上与该商品分在同一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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